香港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CRE)備試課程

課程代號
PP02

課程費用
英文運用 港幣$1,200
中文運用 港幣$1,200

能力傾向測試 港幣$800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 港幣$500

嶺南大學全職職員,嶺南大學及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校友,享有每科學費9折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上課地點
嶺南大學栢宜教學中心
九龍彌敦道771-775號栢宜中心6樓(
港鐵太子站E出口)
課程時間表
中文運用
2024年 5月13日(星期一)
2024年 5月22日(星期三)
2024年 5月29日(星期三)

時間: 18:30-21:30


英文運用
2024年 5月14日(星期二)
2024年 5月23日(
星期四)
2024年 5月30日(
星期四)

時間: 18:30-21:30

香港基本法及國安法 : 
(星期六)
2024年5月11日

​時間:9:00-13:00


 
截止報名日期
2024年5月5日(星期日)


查詢
(852) 2616 7255
LLPD@LN.edu.hk

課程目標

本課程特別為準備投考「香港政府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CRE)」的人士提供試前研習。課程主要針對該試的兩份語文試卷、能力傾向測試,以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務求讓學員充分了解考試的要求及掌握答題的技巧。

報名程序

申請人填妥網上報名表後,請於三天內或截止報名日期前(以較早者為準),把以下文件郵寄至總辦事處1;亦可於辦公時間內把所需文件遞交總辦事處或教學中心2

(1) 學費支票 (劃線支票抬頭:「嶺南大學」)
(本學院恕不接受期票;請在支票 / 銀行本票背面寫上 1. 課程名稱 2.
 申請人姓名 3. 聯絡電話號碼)
 
或 信用卡自動轉帳授權書(授權書需於填妥後電郵到 LLPD@LN.edu.hk

如以郵寄方式寄交學費支票,請於信封上註明「持續進修課程申請(課程代號)」(郵戳日期為準),否則,你的申請有機會受延誤處理,逾期繳費將不獲保留學額;學院對郵遞失誤而遺失的支票概不負責。
 
1. 總辦事處 - 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香港新界屯門嶺南大學劉仲謙樓3樓301室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 9:00am至5:30pm)
2. 教學中心 - 
嶺大栢宜教學中心:九龍彌敦道771-775號栢宜中心6樓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 9:00am至5:30pm 及星期六 9:00am至12:30pm)

繳費方法

(1) 支票
以劃線支票付款,抬頭請註明「嶺南大學」。恕不接受期票,支票背面請寫上:
1.) 課程名稱 2.) 申請人姓名 3.) 聯絡電話號碼

(2) VISA / Mastercard
申請人可於
填寫報名表時上載填妥的信用卡自動轉帳授權書,學院課程職員或會於稍後時間透過電郵聯絡申請人處理有關簽帳事宜。

注意事項
  1. 申請將於報名表格、所有有關資料副本、報名費及學費支票完整收妥後才獲處理。
  2. 除因課程額滿或被取消外,一經取錄,所有已繳之學費恕不退還,學費及學額亦不得轉讓予他人。
  3. 如支票未能兌現,或信用卡未能成功轉帳,申請者須於收到學院職員通知當日起的三個工作天內或截止報名日期前(以較早者為準)繳付學費,逾期繳費將不獲保留學額或被取消報名資格。
  4. 申請人須確保戶口有足夠結餘,學院會先收取報名費用,並在課程確認開課後會將學費支票入帳或支取信用卡款項,對所有因無法入帳之損失學院概不負責。
  5. 學院將以電郵通知閣下有關開課安排,並會在收妥費用後,發出正式收據予申請人。除特別通知外,申請人須依照學院網頁或課程單張上之指定時間、日期和地點上課。如網上版本與課程單張版本有任何不符之處,應以網上版本為準。
  6. 如獲學院批准退還款項。有關退款約需時八至十星期。如有查詢,請致電26167255與持續進修課程職員聯絡。
  7. 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保留以上課程開辦之最終決定權。